关于组织签订2012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各综治二级责任单位:
为继续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承担起建设“平安校园”的责任,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决定与各级责任单位签订2012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请各二级责任单位认真组织签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一级责任人为学院院领导,与其所分管二级责任单位签订《二级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附件3)
二、各二级责任单位责任人与单位副职、下属科室签订《三级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附件4)
三、二级责任单位责任人与所辖重点要害部位责任人签订《重点要害部位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附件5)
四、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应与所属班级辅导员签订《班级综合治理责任书》。(附件6)
五、各二级责任单位于2012年4月1日前组织签订完毕并报送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办公楼109室)。
六、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6176883 联系人:李坤芮
附件1:附件1--2012综治网络示意图.doc (35.5 KB) 2012-03-27 13:05
附件2:附件2--2012年度责任书签订说明.doc (29.5 KB) 2012-03-27 13:05
附件3:附件3--2012二级责任书.doc (34 KB) 2012-03-27 13:05
附件4:附件4---2012三级单位责任书.doc (27 KB) 2012-03-27 13:02
附件5:附件5---重点要害部位责任书.rar (32.36 KB) 2012-03-27 13:02
附件6:附件6---2012辅导员班级责任书.doc (25 KB) 2012-03-27 13:02
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