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学校通知),结合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度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经费预算实际,特就2024年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
本年度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校院两级分别立项。
(一)院级立项项目
1.立项类型包括:课程及资源建设(含教材)、“1+X”证书试点、教育教学改革(含培养模式、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评价制度、机制体制、合作办学等改革和试点项目)、学生技能大赛(含创新创业大赛)和教师教学能力竞赛等。
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2024年度暂不立项。
院级项目原则上建设周期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1人。
2.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经管学院2023年度以前立项建设的项目尚未通过院级验收的,本次一并撤项。前期已按任务书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项目(含培育项目),本次可申请重新立项(无需重新提交立项申请书,但需参加立项评审答辩并对照任务书汇报建设进度),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立项,项目建设经费根据前期建设进度与成效统筹安排。
3.课程及资源建设(含教材)项目,择优立项4-6项课程(教材)建设项目。各类课程建设项目中均需融入课程思政元素,课程思政项目不再单独立项;教材项目立项仅限于数字化、新形态、立体化、活页式教材立项,教材项目申报时,应当是具有一定基础(有完整的编写大纲和至少一章且不少于10000字的样章);基于课程的资源建设项目不单独立项。
4.教师教学能力比赛项目和学生技能大赛培育项目采取设立两个总项目的形式,不以单个赛项或团队立项。
5.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含培养模式、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评价制度、机制体制、合作办学等),结合经管学院教学改革工作实际,采取宁缺毋滥、总量控制原则,择优立项1-2项。
6.“1+x”证书项目采取设立专项总项目的形式,用于开展相关教育教学改革,不以单个证书重复培育。
(二)校级立项项目
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申报不设限额,采取竞争性评审确定立项。学院鼓励教师积极申报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工作流程
1.教师申报。专业中心结合专业群建设实际,组织教师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申报院级项目填写项目汇总表(学校通知附件2)、申报书WORD版,申报校级项目填写汇总表(学校通知附件1)、申报书WORD版(学校通知附件5)。各中心主任汇总后于4月12日下班前提交学术办,联系人:纪越。
2.学院评审。学术办对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后,集中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方案进行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择优立项(推荐)。专家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报教务处备案(校级项目报送排序结果)。
特别说明:所有院级立项项目的经费预算,由学院结合年度预算统筹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学校通知。
附:学校通知链接//m.gonghongman.com/58/b7/c933a88247/page.psp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4月7日